
截至2026年10月7日的监管立场
免责声明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税务、会计或其他专业建议。监管要求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应根据每个机构的具体情况以及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评估。.
执行摘要
柬埔寨的教育机构在涵盖教育许可、会计、财务报告、独立审计和税收等领域的监管框架下运作。这些义务必须分别考虑。.
教育许可证本身并不能免除机构对会计或财务报告的要求。同样,免税也不一定取消了保持会计记录、编制年度财务报表的义务,也不意味着无需进行独立审计。.
一个重要的发展 2026年8月18日签发的第063号FSA.PrK, 该修订案引入了修订后的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要求和独立审计要求,并取代了2020年7月10日第563号通知。修订后的审计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2026年会计年度.
教育机构也必须考虑 2024年3月20日 MEF.PrK.GDT 第172号文件:教育部门企业税收激励措施, 其中包含针对符合条件的教育企业的单独审计财务报表要求。.
因此,即使一家机构不符合ACAR的总体法定审计标准,但仍可能出于税收激励、监管、捐赠、贷款或合同目的,需要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 监管框架
主要的会计立法是 会计与审计法, ,由皇家令第. NS/0416/006 2016年4月11日. 它规定了会计记录、年度财务报表、会计期间、语言和货币、记录保存、独立审计和专业执照等方面的要求。.
教育部门的监管与这项立法并存。 2007年12月8日《教育法》第11条, 教育机构和培训班必须在开始运营之前获得教育许可证。.
因此,适用的义务取决于该机构的 法律形式、所有权、许可状况、税务状况、公共问责制、QIP 状态、规模以及其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或以非营利组织形式运营.
仅仅因为企业在柬埔寨的教育部门开展业务,便不要求其遵守独立审计要求。教育机构必须根据适用的ACAR标准评估其审计义务,其中包括其法律地位、纳税人分类、营业额、总资产和员工人数。根据柬埔寨教育部门的税收激励框架,还可能存在单独的审计要求。.
2. 会计和簿记义务
根据《会计与审计法》第20条的规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必须保持会计记录,且会计事项必须有有效的会计凭证作为佐证。.
对于教育机构而言,记录应适当反映学费、注册费、学生押金、奖学金和折扣、退款、赠款、捐款、工资单、固定资产、租赁、关联方交易以及其他重要活动。.
会计记录必须保留 至少在创作之日起10年内.
法定会计期间通常为 1月1日至12月31日. 这对于那些学年可能从八月到六月不等(例如)的国际学校来说尤其重要。学年表并不自动取代法定财政年度。.
该法还要求编制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 用克里米亚语表达的克里米亚语, 如有必要,还应提供允许的英文和外币版本。.
3. 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
并非所有教育机构都采用相同的财务报告框架。.
一家没有公共问责制的私立教育公司或许有资格使用这种方式。 柬埔寨中小企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CIFRS for SMEs).
具有公共问责制的实体则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柬埔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CIFRS).
柬埔寨也引入了 柬埔寨减少财务报告框架(CRFRF) 根据 2025 年 5 月 20 日的第 039 号通知,不受独立审计财务报表的要求且没有公开责任的实体可以申请该项服务。.
注册非营利教育组织可能属于 柬埔寨非营利实体财务报告标准 (CFRS for NFPEs) 根据2018年3月27日第335号通知。.
因此,选择框架时必须以该机构的法律和报告情况为依据,而不只是以其是否作为学校或大学运营为标准。.
4. 年度财务报表
《会计与审计法》第17条规定,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必须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 须遵守适用的延期规定。.
即使会计工作外包或由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管理层仍需负责编制财务报表。.
编制财务报表并向ACAR提交这些报表是各自独立的监管义务。.
5. 2026年起的新独立审计要求
自动审核类别
根据第063号通知,某些实体需根据其实际情况而非简单的规模标准进行独立审计。相关类别包括但不限于:
- 国有企业和公益性实体;;
- 合格投资项目(QIP);
-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 赌场企业;以及
- 指定房地产企业。.
因此,拥有 QIP 认证的教育项目,无论其营业额、资产规模还是员工数量如何,都可能需要进行审计。.
同样,一家外国教育公司的柬埔寨分公司也属于自动审计的范畴。但这不应因为其股东为外国人而将其视为柬埔寨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总体的审计标准
对于不属于自动审计类别的企业,审计评估采用 两项测试中的一项为阳性.
| 标准 | 法定门槛 | 美元等值 |
|---|---|---|
| 年度营业额——商业部门 | 200 亿韩元 | 500万美元 |
| 年度营业额——制造业 | 300 亿韩元 | 750万美元 |
| 年度营业额——服务活动 | 80亿瑞尔 | 200 万美元 |
| 年末资产总额 | 100 亿韩元 | 250万美元 |
| 全年平均员工人数 | 员工100人 | 不适用 |
一个实体必须符合 至少满足三个适用标准中的两个营业额、资产和员工人数。.
教育企业通常属于服务类活动,因此 80 亿韩元(200 万美元) 尤其相关。.
例如,一家年营业额为90亿韩元(约222万美元),总资产为120亿韩元(约296万美元该公司拥有80名员工,符合两项标准,并将接受独立审计。.
一所拥有90亿韩元资金的学校(约222万美元营业额:70亿韩元(约173万美元如果假设没有其他审计要求,那么这家拥有70名员工且资产总额为1000万美元的公司的资产规模和员工规模仅满足一项标准,并不符合常规规模标准测试的要求。.
第063号通知还包含一些延续条款,这些条款可能会导致已经接受审计的实体即使其情况随后发生变化,也仍需遵守审计要求。因此,审计状况应每年重新评估,而不能仅以当前年度的门槛值为依据。.
6. 非营利教育机构
非营利组织须遵守单独的审计标准。.
总支出额的特定非营利组织项目 超过20亿韩元(50万美元) 须接受独立审计。.
在组织层面,非营利组织须接受审计,条件是:
- 年度总支出 超过30亿韩元(750,000美元), 不包括已单独审计的项目支出;; 和
- 该组织平均拥有至少 员工20人 在一年中。.
因此,非政府组织运营的学校、慈善教育基金会或捐助方资助的培训机构应该适用 NFPE 的规则,而不应该自动使用商业企业门槛。.
7. 独立的40亿韩元教育部门需求
对于教育机构而言,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在于 2024年3月20日 MEF.PrK.GDT 第172号文件.
享受特定教育部门税收优惠的教育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条件,包括纳税登记、健全会计制度、及时申报缴纳税款等。 向GDT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其年营业额超过40亿柬埔寨瑞尔(约合988,000美元)。.
这一门槛与ACAR的法定审计门槛是分开的。.
例如,一个拥有以下设施的学校:
- 营业额为50亿韩元(约123万美元);
- 资产70亿元(约173万美元);以及
- 60名员工
这并不符合 ACAR 三项标准中的两项。然而,由于员工更替率超过了标准。 40 亿韩元(约合 988,000 美元), 为了保持获得教育部门税收优惠的资格,仍可能要求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因此,管理层应该执行以下操作: ACAR评估与GDT教育部门评估分别进行.
8. 审计师资格和任命
法定审计必须由合格且持有执照的独立审计师进行。.
柬埔寨的会计和审计立法及专业法规要求法定审计师须符合相关要求。 ACAR 执照和 KICPAA 专业要求.
审计师还必须遵守适用的独立性和道德要求,并按照在柬埔寨通过的审计标准进行审计。.
法定独立审计必须与以下情况区分开:
- 内部审计;;
- GDT 税务审计;;
- 财务检查;;
- 会计审查;或者
- 其他保函或协议规定的程序承接服务。.
教育机构应在足够早的阶段任命其审计师,以便在监管备案截止日期之前进行合理的审计规划和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9. 提交文件的截止日期
根据第063号命令:
- 实体 不接受独立审计 必须在ACAR提交年度财务报表 年底后的三个月和20天; 和
- 实体 接受独立审计 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年底后的六个月和二十天.
对于年底为12月31日的实体而言,这些截止日期因此会有所不同。 4月20日 和 7月20日, 分别为.
第063号法令将以下实体排除在外: 小规模纳税人 从其备案范围来看,这不应被解释为免除基本会计和财务报告义务的一般性豁免。.
《条例》还规定了对逾期提交的罚款,其中包括按规定上限计算的每月罚款。.
10. 会计与税务的互动
教育领域的税收优惠措施并不能消除会计或税务遵从的责任。.
根据第172号通知,符合条件的教育企业可以享受与所得税、所得预缴税、最低税率以及某些扣缴税事项相关的特定豁免,但须遵守通知中的条件。.
然而,机构必须保持适当的会计记录并遵守相关税收申报规定。诸如工资税、福利待遇、租赁扣缴税、关联方交易、固定资产以及其他非免税义务等事项必须遵守。继续按照适用的税法进行评估。.
财务报表的数据也应与纳税申报表进行适当的核对。.
11. 主要的会计和审计风险
教育机构通常面临着涉及以下方面的更高的会计和审计风险:
- 预收学费;;
- 学生存款;;
- 注册和入学费用;;
- 在学年期间的收入确认;;
- 奖学金、折扣和退款;;
- 拨款和限制性资金;;
- 工资和外籍员工费用;;
- 学生应收账款;;
- 现金收款;;
- 学校建筑、设备和租赁;;
- 关联方和公司间费用;;
- 外汇交易;以及
- 学术年与财政年度之间的间隔。.
对于采用权责发生制报告框架的实体,在教育服务交付之前收到的学费不应自动被视为收入。确认应遵循适用的会计准则。.
学生管理系统、入学记录、发票、收据、银行汇款以及总分类账也应定期进行核对,以支持收入完整性和审计性。.
12. 您的教育机构是否要求进行独立审计?
管理层应每年评估以下内容:
- 该机构的法律形式是什么?
- 是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
- 是 QIP、分支机构、公益性实体还是其他自动审计的类别?
- 它的年营业额、总资产和员工人数是多少?
- 它是否符合至少两个适用的《Prakas No. 063》的标准?
- 如果是一个 NFPE,它是否符合单独的项目或组织层面的标准?
- 第 172 号法令是否会产生 KHR 40 亿(约合 988,000 美元)的 GDT 审计要求?
- 监管机构、捐赠方、贷款方、股东协议或其他合同是否单独要求进行审计?
年度总结应根据适用于相关财政年度的法律法规进行记录。.
对柬埔寨教育部门的会计和审计义务不能由单一的门槛来确定。.
管理层首先必须确定该机构的法律形式和适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然后分别评估其ACAR申报义务、法定审计状况和税收激励条件。.
关于 2026 年财政年度,, 2026年8月18日第063号通知 这一点尤其重要。对普通服务业企业的使用评估方法是采用 80 亿韩元(200 万美元)营业额门槛、100 亿韩元(250 万美元)资产门槛和 100 名员工标准 根据三项测试中的两项测试的规定,QIP、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和其他特定类别可能自动接受审计。.
教育机构还必须考虑单独的 根据第172号通知规定的审核财务报表的条件,40亿韩元(约合988,000美元) 他们依靠教育部门的税收激励措施。.
因此,应每年评估并记录适当的合规情况,以反映机构的具体法律和运营情况。.
13. 遵从性矩阵 — 柬埔寨教育部门
| 合规区 | 关键要求 | 负责机构 | 它适用于哪些人 | 关键截止日期/触发点 | 不遵守行为的主要风险 |
|---|---|---|---|---|---|
| 教育许可 | 在开始运营之前,获得所需的教育许可证。 | 合格的教育主管部门 | 教育机构和培训提供者 | 在开始运营之前 | 监管行动、处罚或许可问题 |
| 会计记录 | 保持妥善的会计记录,并提供有效的会计文件佐证 | ACAR | 企业和非营利组织 | 正在进行中 | 不完整记录、监管处罚和审计困难 |
| 记录保存 | 保留至少两年的会计记录 十年 自创建之日起 | ACAR | 企业和非营利组织 | 10 年保留期 | 无法证明交易的真实性或回应监管审查 |
| 年度财务报表 | 根据柬埔寨适用的报告框架编制年度财务报表 | ACAR | 企业和非营利组织 | 在财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 须遵守适用的延期规定 | 迟迟准备不及时,导致提交文件不完整 |
| 财务报告框架 | 适用时,应申请 CIFRS、CIFRS 针对中小企业、CRFRF 或 CFRS 针对 NFPE。 | ACAR | 取决于法律形式、公共问责制、审计状况以及其他资格标准。 | 按每报告期进行评估 | 会计框架不完善,财务报表不符合规定 |
| 普通企业审计测试 | 至少见面一次 3项适用标准中的2项营业额、总资产和员工人数 | ACAR | 不属于自动审计类别的企业 | 年度评估 | 未能获得所需的独立审计 |
| 服务业营业额标准 | 年度营业额 80 亿韩元(200 万美元) | ACAR | 服务业企业,包括教育企业,它们被归类为服务业 | 2项测试中的一项为合格测试 | 审计评估不正确 |
| 总资产标准 | 总资产 100 亿瑞尔(合 250 万美元) | ACAR | 受一般审计测试约束的企业 | 2项测试中的一项为合格测试 | 审计评估不正确 |
| 员工标准 | 平均值 员工100人 在这一年里 | ACAR | 受一般审计测试约束的企业 | 2项测试中的一项为合格测试 | 审计评估不正确 |
| 自动独立审计 | 某些实体无论其正常规模测试结果如何,都须接受审计。 | ACAR | 包括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特定类别 | 基于实体状态 | 未能获得强制性审计 |
| NFPE 项目审计 | 项目支出超过预算的独立审计 20 亿韩元(50 万美元) | ACAR | 非营利项目 | 当支出超过了限额时 | 审计不合规 |
| NFPE组织层面的审计 | 年度支出超过 30亿瑞尔(75万美元), 不包括单独审计的项目, 和 平均员工人数至少为20人 | ACAR | 非营利组织 | 年度评估 | 审计不合规 |
| 教育部门税收激励措施审计条件 | 年度营业额超过 GDT 的情况下,须向 GDT 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0 亿韩元(约合 988,000 美元), 须遵守第 172 号通知的条件。 | GDT | 受相关教育部门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的教育机构 | 年营业额超过了门槛值 | 可能对获得税收优惠资格产生影响 |
| 审计员资格 | 法定审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独立且持有执照的审计师进行,并符合 ACAR 和 KICPAA 的相关要求。 | ACAR / KICPAA | 受法定独立审计监管的实体 | 在任命之初以及整个审计期间 | 无效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审计 |
|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交 | 向ACAR提交年度财务报表 | ACAR | 不需独立审计的范围内的实体 | 在年底后的3个月和20天内 | 逾期提交罚款和合规风险 |
| 审计财务报表提交 | 向ACAR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 ACAR | 接受独立审计的实体 | 在年底后的6个月和20天内 | 逾期提交罚款和合规风险 |
| 税务遵从性 | 尽管有相关激励措施,也要保持纳税登记、会计记录并提交适用的纳税申报表。 | GDT | 适用的注册教育部门纳税人 | 根据适用的纳税申报要求 | 重新评估税款、处罚和失去激励资格 |
| 年度合规评估 | 每年重新评估法律形式、报告框架、审计标准、税收激励条件和其他监管要求。 | 管理层/相关监管机构 | 所有教育机构 | 每个财政年度 | 适用过时的阈值或没有履行新的审计/申报义务 |
关键法律和监管参考资料
- 《会计与审计法》,皇家克拉姆号 NS/0416/006,2016年4月11日。.
- 2007年12月8日颁布的《教育法》。.
- 2026年8月18日签发的第063号FSA.PrK,涉及年度财务报表提交和独立审计的要求。.
- 2024年3月20日 MEF.PrK.GDT 第172号文件,关于教育部门企业税收激励措施。.
- 2025年5月20日颁布的第039号法令,关于柬埔寨减少财务报告框架。.
- 2018年3月27日第335号柬埔寨非营利实体财务报告标准法令。.
- 适用于柬埔寨的审计标准、专业执照要求以及通过ACAR和KICPAA管理的道德规范。.
本文反映了截至 2026 年 10 月 7 日的监管立场。相关法规未明确规定的美元等值数额均为近似值,可能随汇率波动。在确定合规性时,应始终采用法定 KHR 数额。针对特定机构的具体要求,尤其是适用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公共机构、专业许可、捐助资金项目或其他受监管教育活动的规定,应分别加以评估。.



